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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0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由园区管委会和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18至28周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有地方B2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驾驶技能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况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具有大学专科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业经历,同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退役士兵,须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3、具有体育特长的;

4、具有起吊、举高、牵引等大型车辆驾驶和车辆维修资质的;具有绳索、水域、地震、山岳、车辆等救援资质的;具备其他消防队所需专业特长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或者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合计40人,其中战斗员30名、驾驶员10名。

三、工作地点及任务

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到响水工业经济区消防站从事后勤保障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下午6:00。报名人员填写附件《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携带至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邻里中心221(东)办公室进行实地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个人报名表的电子档发送至招录邮箱“xsgyjjq@126.com”进行备案,邮件标题为“专职消防员+报名人姓名”,联系人:崔冰洁 15706280631。

(二)体能和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体能和心理测试环节,体测项目为1500米、100米、5×10米折返和俯卧撑。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员技能测试。

(三)政治审核: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予招录。

(四)体格检查:按照体能、心理及驾驶员技能测试的综合情况,评定进入体格检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开展。

(五)公示和录用:园区管委会和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招录对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应服从响水工业经济区管委会和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

(六)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由园区管委会和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和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3个月(含集中岗前培训),试用期待遇为4600元/月(含五险),转正后工资待遇为10万元/年/人(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费等)。

(三)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四)免费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被装,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五)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现场、勤务保障和日常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按照轮班制度执勤,每月休息8天。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六、队伍管理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工作,执行“两严两准”(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模式,集中培训期为1个月,无假期;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期),每月休息4天;正式录用后由大队每月组织考核,考核成绩及综合表现与考评挂钩,每年大队组织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函告园区管委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6日